六經爲病的提綱證,是《傷寒論》辨證的綱領。六經爲病,各有一條綱領,古人以之比如大將建旗鼓,便士卒望之而知趨,方能壓住陣腳,而能指揮若定。觀張仲景於複雜的疾病中,擇出六經至當的證候,即所以建旗鼓。用以反映疾病的規律,使人知所趨。由是觀之,六經的提綱證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
   爲了說明六經的提綱證,首先必須弄清六經辨證的物件和範圍。我認爲,六經辨證方法,原是以邪氣傷人而立論的,並非只針對傷寒之一病。
   柯韻伯在《傷寒論翼》 的序言中說:“原夫仲景之六經,爲百病立法,不專爲傷寒一科。傷寒雜病治無二理,鹹歸六經之制節”。柯氏把六經辨證,視爲百病而立,實能先獲張仲景之心,因而也就掃清了只治傷寒一病的俗見,擴大了六經辨證的範圍。簡而言之,這部書包括了兩類疾患:一類是急性熱病的傷寒,二類則是慢性疾患的雜病。兩者發病雖異,而醫理則通,都不能離開六經之制節。所以本書的內容是以六經辨證爲宗旨。

六經本身是由臟腑經絡所組成的六個系統,它們屬於物質範疇,故有自身的運動規律,以反映生理和病理的變化。辮證的方法,就是按照六經的客觀規律去分析疾病,去認識疾病,務使主客觀統一起來,就達到辨證之目的。
   然而,辨證一定要言之有物,絲毫不能離開物質的存在,六經絕非空洞的名詞遊戲,它既有受邪之體,又有所病之因。有能有所,以見證由體生,證由體定之理。因爲辨證之法是從六經之體而求證,由於六經之體各異,故每經的證候特點也就隨之不同。這就爲辨證時創造了有利條件。但也應該看到,六經所反映的證候,又有共同規律可循,這是因爲證侯的産生,決定於六經的陰陽對立變化的規律。所以,陽與陰對立,有陽證也就必有陰證,表與裏對立,如有表證也就必有裏證,寒與熱對立,若有寒證也就必有熱證.虛與實對立,故有虛證也就必有實證。這種相對而生的八個證候,它們既是疾病中的陰陽矛盾産物,又是疾病對立的統一。因爲它們不超出相對而生的陰陽、表裏、寒熱、虛實的發病規律,古人就叫做“八綱”辨證。
    八綱辨證是源於六經的,兩者的關係只是有體用之分,而沒有本質的不同。懂得了這個道理,對六經與八綱辨證的給合就打下理論基礎。
   以上介紹了六經辨證的意義、和八綱辨證的關係,它爲講述下文提供了方便。

 

一、太陽病的提綱證

太陽,指的是足太陽膀胱經,吳崑說:太陽有敷暢陽氣的作用,其氣問外,故主表而又主開。
   表,指人體的表層,包括了皮毛,腠理的部位。太陽之脈上達風府,下達腰腎,籍賴腎督的陽氣資助條件,故爲諸陽主氣,而能總六經、統榮衛,爲一身之外藩。

《靈樞·本髒篇》說:腎合三焦膀胱,三焦膀胱者,腠理毫毛其應”。說明了人體的水髒、水腑、水道的氣化功能,而有敷布氣、津,充養於體表,起到既滋潤而又溫煦(xu)的雙重作用。爲此,凡風寒等邪犯表,則太陽必首當其衝。此時正邪相爭於表,故其證候表現正如第1條(據趙本《傷寒論》 條文號碼爲准,下同)所說:“太陽之爲病,脈浮,頭項強痛而惡寒”。柯韻伯對此條認爲“觀五經提綱,皆指內證,惟太陽提綱,爲寒邪傷表立”。由此可見,本證的脈浮,是邪客於表,氣血向外抗邪的反映,所以它是表證的綱脈,頭項強痛、惡寒則是表證的綱證。能把脈證都提高到“綱”的高度去指導臨床, 就有辨證論治的作用。現在,先說太陽病的綱脈一浮脈。浮脈主表,這是任人皆知之事,但要提高到表之綱脈認識,則不見得受到人們的重視、請看本條是先論脈而後論證,脈在證之先,就反映了脈的重要地位。比如說:患者有頭痛、惡寒的症狀,看來很象表證,如果其脈並不浮的,就很難說它是太陽病,當然也就不能採取發汗的治法。由此說明,憑脈辨證,脈在證先,也是不容忽視的。爲此,凡已經切到了浮脈,那就不論它是什麽病,也不要管病程多久,都應先考慮這個病是否爲表邪不解?抑或由於表邪不解所引發的各種疾患。必須認真分析,千萬不要發生差錯。然而,浮脈也有不主表的時侯,那屬於另一個問題。但是,必須立足於表證而進行分析,才不致於迷失方向。

我在浮脈主表的問題上。既有經驗又有教訓,記得過去看過一個頭痛發熱的病人,切其脈浮,這本是外感的發熱。此時輕輕一汗就會治癒的,然而,由於我對浮脈主表這個綱役能抓好,所以就沒用發汗解表之法,反誤用了一些寒涼藥品,結果造成了誤治。類似這種情況,尚不止個人;故有總結之必要。

吃一塹,長一智,經過這一教訓,方使我逐漸明自己的錯誤,而對浮脈主表的實用價值更有切身的體會。從此,我在浮脈主表的理論指導下,治療過水腫、一氣喘、痛痹、癢疹等證,皆按表證發汗之法取得了療效。也只有通過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以後,我才對太陽病“浮”爲表之綱脈有了新的認識。
  “頭項強痛”的出現,是和太陽受邪以後,經脈氣血不利有關。《靈樞·本髒篇》說,“經脈者,所以行氣血而營陰陽;濡筋骨而利關節者也”。故太陽經脈受邪,可出現頭項強痛之證。然而,三陽經皆上走於頭,惟太陽經.獨絡腦下項,爲其所專。故以“頭項強痛”而爲太陽病的證候特點。另外,太陽主表,而表又莫高於頭,故反映表邪,較它處而實爲靈敏。例如第8條說:“太陽病,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故也”。張仲景以頭痛與否,以測知經邪的去留,就說明頭痛的重要性。如推而言之,《傷寒論》 提到頭痛一證的,不下11處之多,其中屬於太陽病的就占了9處,這也說明了頭痛確是太陽病的一個重要標誌。至於“惡寒”則是表證的最後一證。它是衛陽被傷,不能溫煦肌表的病理反映。根據傷寒學者們的研究,凡文中“而”字的證候,都帶有關鍵的意義。如“無汗而喘”的“喘”,“不汗出而煩躁”的“煩躁”等證皆是。所以“而惡寒”的“惡寒”,就成爲表證的關鍵。
   古人說:“有一分惡寒,便有一分表證”,凡證見“惡寒”的住往意味著表不解。正如第164條說:“傷寒大下後,複發汗,心下痞,惡寒者,表未解也”。查本條是在“疊經治療”之餘,而惡寒一證仍在的,就不能先治其病,而應先解其表,因爲惡寒不罷,是表證未解的原故。返回來,再看第48 條的說法。“二陽並病,太陽初得病時,發其汗,汗先出不徹,因轉屬陽明,續自微汗出,不惡寒,···”。這裏說的“不惡寒,反映了表邪已罷,而病由表入裏,內傳陽明”。這就說明作者根據以上兩條的“惡寒”去留,而關係到或汗或下之分。爲此,抓住“惡寒”的表證之綱,確有指導臨床之價值。
    綜上所述,太陽病的脈證提綱,確有強烈的現實憊義。但是,又應該看到,脈證之間並非孤立的,而有其相互聯繫,如其人脈浮,又應有頭痛,或者是惡寒。故不可把脈證孤立起來看待,這樣,方有利於辨證論治。

 

二、陽明病的提綱證
陽明,指的是足陽明胃經。兩陽合明名日陽明,吳崑說:陽明有受納陽氣的作用,其氣向裏,故主裏而又主閤。

裏,在此指胃腸,它是燥熱之邪,內與糟粕相結,而不能排出體外的病變。

180條說:“陽明之爲病,胃家實是也”。此條張仲景不以證侯爲綱,而以“胃家實”的病理爲綱,其涵義包括;一是陽明病所包之證爲廣,非片言支語所能道盡;二是張仲景有意識突出了一個“實”字,讓人辨證從陽明病實證入手,因爲只要辨出實證,也就達到了抓綱之目的。清人尤在徑有感于張仲景胃家實的提法,他說:“蓋陽明以胃實爲病之正,以攻下爲法之的”。他的話一錘定音,道破了陽明病的要害。
    陽明胃屬腑,其生理功能是傳化物而不藏。即飲食入胃則胃實,通過胃的腐熟和消化,則使代謝物下移於腸,此時則腸實而胃虛,只有始終保持這種胃腸的虛實交替的程式,才符合陽明腑以通爲順的生理。若胃腸燥熱,而使津液乾涸,糟粕結滯,變成燥屎而不能排出體外,這就使腸實而胃滿,腑氣不得通順暢達,則可形成陽明病的燥實諸證。

由此來看,陽明病是因熱成燥,因燥成實,故有大便秘結不通的發病特點。大便既然不下,故又可産生腹滿不減,繞臍作痛,疼痛拒按等腹部症狀,這也是胃腸實證的必見之侯。
   陽明既燥熱內斂,則閤勢已成。勢必逼津外出,或見於手足濈濈然汗出,或腋下汗出如洗;或逼津偏滲而小便反數;抑或逼津下滲而大便下利清水,色純青而味極臭穢。津液被劫而外亡,腸胃更無以滋,則大便轉燥轉甚,故爲燥屎已成之征。燥屎雖不能出,然腑氣時轉,故又有“轉矢氣”的證候特點。
   陽明爲盛陽,抗邪力強,若胃氣與燥熱相爭,每于申時則發潮熱。潮熱,熱來有信,按時而至。此熱一見,則大便每多成燥。未胃絡於心,心主神志與語言,故陽明燥實之證,多見神昏譫語等候。總的說來,陽明病以實證爲主,故以不大便、腹滿疼痛,熱迫津流、失氣潮熱、神昏譫語爲辨證根據,其脈則以緊而有力,或沈遲有力,舌苔則見黃燥,或生芒刺爲准。
    通過以上的證候,反映了陽明病以胃家實爲主,這樣才能突出陽明爲病的特點。從而也達到了陽明病提綱證的具體要求。

 

三、少陽病的提綱證

少陽,指的足少陽膽經。少陽位於胸脅.居於表裏之間,叫做半表半裏部位,它能轉輸陽氣,猶如樞軸,故少陽之氣主樞。

少陽膽而附於肝,內寓相火,性喜疏泄。若少陽受邪,則氣鬱而火動,迫使膽液上溢則口苦,消灼津液則咽幹;風木上擾而爲目眩之證。

正如第263條所說:“少陽之爲病,口苦、咽幹、目眩也”。少陽病的提綱證,而以口苦在前,咽幹,目眩在後,反映了口苦在辨證中的重要性。《內經》說:火之味苦,然它經之火,甚少口苦,惟肝膽有火,則多見口苦,故口苦反映少陽的邪熱有現實意義。然口苦的證候,在於醫生的問診,如不問,病人往往不說,臨證之時,望勿疏忽。咽幹與目眩,臨床易被輕視而不察知。殊不知它的辨證意義是極爲重要的。

余曾治一慢性肝炎患者,審有口苦與脅痛,服用小柴胡湯。一日患者語余日:服藥後脅痛等證大減,且頭暈目眩之疾,競同時得瘳。從此方知仲景所列之提綱證,無一不從實踐中來,洵非虛語。

 

四、太陰病的提綱證

太陰,指足太陰脾經,脾居中州,運化水濕,它有敷布陰氣的作用,故太陰之氣主開。
   太陰爲病,脾陽不運,寒濕內困,發爲腹滿,嘔吐,腹中冷痛,大便作瀉,而飲食不下。正如第273條所說:“太陰之爲病,腹滿而吐,食不下,自利益甚,時腹自痛,若下之必胸下結鞕”。夫陽明與太陰爲表裏,陽明主閤,其大便秘結而爲實證;太陰主開,其大便作瀉而爲虛證,陽明病之腹滿疼痛,在於大便之不通,而太陰病之腹滿疼痛,則在於大便之下利。然三陰經病,皆有下利,惟“自利不渴者,屬太陰也”。故太陰病,雖吐利互呈,然必以大便下利,方爲太陰病的提綱證。爲此,在臨床上不論什麽病,及其時間多久,凡見到腹脹滿而又下利益甚的,應先考慮太陰虛寒爲病,則庶幾近之。

 

五、少陰病的提綱證
少陰,指足少陰腎。吳崑認爲:少陰若精氣充滿,則脾得其稟而能開,肝得其助而能閤,故少陰之氣主樞。

病至少陰,累及根本,而陰陽兩傷,故脈來微細,而證見精神不振“但欲寐”。正如第281條所說:“少陰之爲病,脈微細,但欲寐也”。夫微主陽虛,細主陰虛,微在細前,反映了少陰病雖陰陽兩虛,但以陽虛爲主。“但欲寐”指欲睡而又不能熟睡,爲陽虛陰盛之象。尤在涇說:“夫少陰者,三陰也,陽於是乎入,而陰於是乎出,故雖太陰,厥陰同爲陰髒,而其爲病實爲少陰爲然。… 仲景特舉此者,以爲從陽入陰之際,其脈證變見有如此者”。由此可見,陽證變陰,傳入少陰,則陽脈之浮而大者,則轉爲欲而細,而目不暝者,則轉爲但欲寐矣。用此以辨少陰傷寒,而更爲緊要,切不可忽視。
   曾治一位唐姓患者,年逾古稀,冬月患外感,頭痛發熱,鼻流清涕,自服成藥羚翹解毒丸,前後共進六丸。感覺精神度憊,,手足發涼,乃浼(mei)餘診。持脈未久,患者即側頭合目思睡,其脈不浮而沈。余告病家曰:老人陽虛,又屢進辛涼之藥,則使腎陽先撥,而陰霾用事,恐生叵測,乃急投四逆湯補陽消陰,其病得愈。

從此例看,“但欲寐”誠少陰病之提綱證,古人信不我欺。爲此,臨證之際,無論何病,凡切到微細之脈,見到欲寐之證,便可斷言,病已由陽入陰,由盛轉衰,而急溫少陰之法,則不得失之交臂。

 

六、厥陰病的提綱證

厥陰、指足厥陰肝。“兩陰交盡、名曰厥陰。”吳崑說:厥陰有受納陰氣的作用。故厥陰之氣主閤。
    柯韻伯說:“兩陰交盡,名曰厥陰,又名陰之絕陽,是厥陰宜無熱矣。然厥陰主肝,而膽藏肝內,則厥陰熱證,皆少陽相火內發也。要知少陽、厥陰、同一相火,相火郁於內是厥陰,出於表爲少陽”。以上可見,柯氏只說出了厥陰的熱證一面。然厥陰爲病,似又不能盡屬熱證。何以見之?因爲厥陰病是病發于陰,故不能離開陰寒而成陽熱。所以,這個病正處在陰盡陽生的陰陽轉化階段,陰未盡消,陽未盡複,而進退於陰陽之間的一種病變。它以寒熱錯雜的證候表現,而形成厥陰病的獨自特點。厥陰的厥字,有“盡”和“極”的意思,它的陰寒已到了極點,而陽氣也到了極衰的地步。然而,事物到了“極”’就會發生由量變到質變的“突變”, 古人也叫“物窮必變”,意思也差不多的,所以說“極”是事物變化的內在條件。如果不懂這個道理,見到了“變”就不知其所以然,也就不能用辨證法的思想去指導實踐。爲此,厥陰病在它的陰寒至極之時,也就開始向衰退方面轉化,而與陰寒相對立的陽氣則反由衰的方面向來複的方面發展。由於陽氣一直受陰寒所壓抑.當它的來複也必然表示強烈。正如第328條所說“厥陰之爲病,消渴,氣上撞心,心中疼熱,… …等證,它反映了厥陰的相火和風陽之邪的洶洶之勢。然此證同時又有“饑不欲食,食則吐蚘,下之利不止”的陰寒未消和脾胃虛寒的病理特點。因此,這個病既不可目爲全熱,又不得認爲全寒。它應是陰陽錯雜,寒熱混淆的一種疾病方爲正論。固然在厥陰病中亦有單一的熱證和寒證,惟其提綱證,則爲寒熱兩兼而缺一不可。爲此,凡臨床見到的肝熱脾寒,或上熱下寒,寒是真寒,熱是真熱,又迥非少陰之格陽、戴陽可比,皆應歸屬于厥陰病而求其治法。昔者張卿子曾說:“嘗見厥陰消渴數證,舌盡紅赤,厥冷脈微,渴甚,服白虎,黃連等渴皆不救。蓋厥陰消渴皆是寒熱錯雜之邪,非純陽亢熱之證,豈白虎黃連所能治乎?

由此觀之,臨床見到陽證陰脈,或陰陽之證雜見,而又有氣上沖心證的,皆應抓住厥陰綱領以求辨治之理,則就起到提綱摯領之目的。爲此,我認爲學勻六經病的提綱證,不但要從理論上進行學習,而更重要的是從病人發病規律去進行研究。經過多次的實踐檢驗以後,才能體會出六經提綱證的科學價值和指導臨床的意義。
   六經病的提綱證是辨證的關健,它有系統規律可導。它把398條的辨證方法,而統屬於六經提綱證之下,這對學習全文起到了綱舉目張的效果,所以,它的科學成就實不可低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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